【海外升學保險2022】比較6款產品保障、保費 外地留學必讀!
表1:海外升學保險保障比較.一(港元)
(門診及住院)
海外門診服務:25 次
(門診及住院)
回港後90日內
(每日每次$1,500)
海外門診服務:25 次
(門診及住院)
回港後90日內
(每日每次$2,000)
$5,000(美國 / 加拿大)
海外門診服務:25 次
(門診及住院)
回港後90日內
(每日每次$1,500)
(沒提及門診,但涵蓋必須而合理引起的海外醫療開支)
(門診及住院)
回港後3個月內
(門診及住院)
回港後90日內
海外門診服務:20 次,每日每次$500
(門診及住院)
回港後3個月內
(每日每次$1,500)
1. 「住院及門診費用」、「回港覆診費用」、「創傷輔導」三者共用金額。
2. 根據保單條款及細則,為在行程開始前按照香港「疫苗通行證」要求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的受保人,就行程中感染新冠肺炎提供實報實銷海外醫療保障及海外住院現金保障;如因健康理由不適合接種疫苗而獲發「豁免證明書」,受保人不會獲得此保障。
3. 賠償金額與住院及門診費用共用。
4. 以產品中較高級別的計劃作比較。
家長宜先睇受保年齡、地域
比較醫療保障 包括住院及門診
須每年續保 但未有保證續保條款
表2:海外升學保險保障比較.二(港元)
(二級或三級程度)
(上限2人,每人50,000)2
(三級程度)
(二級或三級程度)
(上限2人,每人50,000)7
(三級程度)
(二級或三級程度)
1. 金額與意外死亡或永久傷殘共用。
2. 支付配偶、父母或子女因受保學生連續住院5日以上或死亡而需要前往探訪的費用,包括經濟客位機票及住宿。
3. 若受保學生因入住醫院30日以上、嚴重受傷、病症、癱瘓或直系親屬死亡而無法繼續學業,賠償不能取回的學費或按金。
4. 如受保人於升學旅程期間不幸身故或因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導致連續住院超過3天,最多2名親屬或朋友可獲支付往返當地一次之合理額外住宿及交通費用(每人每天最高可獲1,200港元住宿費用,以每保單年度5天為上限);或於升學期間,如受保人的直屬家庭成員在香港不幸身故,可獲支付往返香港一次的合理額外交通費用。
5. 受保人必須為25歲以下及未婚,此保障才會作出賠償。
6. 如因下述原因直接導致升學旅程在開始後遇到阻礙而需中斷,可就未使用但不獲退回的預繳學費、交通票據及住宿費用,及返回香港所需的合理額外公共交通工具費用提出索償:受保人或其直屬家庭成員不幸身故、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或海外升學國家發生天然災難、傳染病、恐怖主義活動、暴動或內亂,而導致受保人不能繼續升學旅程;或海外升學國家於升學旅程期間獲發黑色「外遊警示」。
7. 支付配偶╱伴侶、父母或子女因受保學生連續住院5日以上或身故而需要前往探訪的費用,包括經濟客位機票及住宿。
8. 如因以下事故,支付最多2位親屬或朋友需要前往當地探望受保人的額外住宿及交通費用: 受保人於海外連續住院2日以上及應醫療建議需要緊急探訪;或受保人於海外身亡;或受保人同住於海外居所的室友身亡而受保人當時亦身處於海外居所的所在城市。如於香港因發生以下事故,支付受保人需要短暫返回香港的1張來回交通票費用: 近親意外死亡,或因意外導致完全永久傷殘。「近親」指受保人的合法配偶、父母、配偶父母、袓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孫兒女及監護人。
9. 「受供養學生」指(i) 17歲或以下的學生或(ii) 23歲或以下未婚及受供養的全日制學生人。
10. 於保險期內,因以下事故而中斷學業,賠償受保人未使用而不可退回的預繳學費:受保人死亡或患上末期疾病;或受保人連續住院達30日或以上;或受保人因需在治療後被運送;或受保人近親死亡。「近親」指受保人的合法配偶、父母、配偶父母、袓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孫兒女及監護人。
11. 乘搭交通公具之意外:$500,000;其他意外:$750,000。
12. 受保人於海外住院至少7天:提供一名親友之合理交通及住宿費用,每晚住房上限1,000港元及最長7晚。受保人於海外死亡:提供一名直系親屬之合理交通及住宿費用,每晚住房上限1,000港元及最長5晚。直系親屬死亡:賠償受保人回港之合理交通費用。
13. 海外住院達30日或以上而需中斷學業,賠償已繳交及不可退還之學費。
14. 以乘客身份乘坐、登上或離開任何公共交通工具或私家車,作為私家車的合資格司機,鴐駛電單車或踏單車,或作為交通意外的無辜受害者時蒙受損傷而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可獲高達800,000港元之賠償;參與由就讀學校舉辦之學校活動時發生意外而蒙受損傷而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可獲高達900,000港元之賠償;因其他意外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可獲高達600,000港元之賠償。
15. 若受保人於旅遊期間不幸身故、蒙受嚴重損傷或患上嚴重疾病,計劃將提供2張來回經濟客位旅行票及酒店住宿費用(最高50,000港元)予兩名直系親屬前往受保人身故或身處當地。
16. 如「受保人」因以下事故必須要放棄受保旅程及提前返回香港,本保障將賠償受保人未有使用及無法追討但已支付的旅遊費用及/或學費:受保人本身或其直系親屬身故、患嚴重疾病或蒙受嚴重損傷;預定的行程目的地突然發生不可預見的罷工、騷亂、暴亂、傳染病、恐怖活動、惡劣天氣或天災。
17. 以產品中較高級別的計劃作比較。
意外死亡或永久傷殘、嚴重燒傷
提供「教育基金」助交學費 「學業中斷」亦可索償
不保事項包括極限運動
可以用旅遊保險代替海外升學保險嗎?
1. 以上保費資料更新至2022年5月30日,並未包括保險業監管局收取的保費徵費。
2. 本文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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